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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后北京地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快速注册?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4:43:37

通过工商信息查询,2021年1月8日-至今,北京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共注册48家,其中私募股权、创投类基金类管理公司31 家,私募证券基金类管理公司16家。其中也有部分管理机构在名称和营业范围信息上未完全按照证监会《规定》要求,建议在首次管理人登记之前完成修改。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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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前的准备事项

1、管理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

管理公司注册成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法人,但是管理方式更加灵活,此外合伙企业层面不缴税、合伙人缴税由各自在所在地缴纳,这样就有一定的税收筹划空间。

但实操中管理公司大多选择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更利于后续基金的运作管理,另外有时候有的LP会对合伙型的管理人多少有点歧视,管理人自身对于业绩报酬等的税收筹划需求可以通过双GP或SLP等方式实现。这样,就能理解为什么多数管理人采取公司制了。

2、董监高的选择

实操中,大多数管理公司工商注册时的董监高即为申请管理人登记时的高管人员,需注意高管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情况及高管兼职比例。其中,法定代表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3、注册地的选择

1)结合实际情况看,各地工商注册进度并不同步,管理公司在选择注册地时需充分考虑当地工商注册要求;

2)管理人在选择注册地时也需充分了解当地税收优惠、人才政策、营商环境等,并结合自身运营需求整体考量。

投资类企业新设流程

一、新设投资类企业,应持区政府、区金融办或相关委办局支持函,北京某地区金融办支持函办理材料清单如下:

投资类企业工商注册提供材料清单

(1)关于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函(附件1)

(2)拟设立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2)

(3)工商注册承诺函(附件3)

(4)公司股权结构图(需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拟设立公司的章程或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复印件1份

(6)拟登记注册企业提供各发起人(股东)股东会/董事会/领导班子会议决议或其他证明参与新公司设立的会议文件(法人机构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

(7)如股东为国企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出具国企或上市公司的相关说明(说明与出资公司的关系、子公司设立基金或管理公司情况、同意设立等内容)

(8)外地公司的股东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9)自然人股东征信报告复印件1份

(10)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持区政府、区金融办或相关委办局支持函,向市证监局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批复,北京市证监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包括新设、注册地迁入、设立分公司等)

1、区政府、区金融办或相关委办局支持函。来函无标准模板,但需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拟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股权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等);

(2)拟设企业的股权结构,穿透后的主要股东背景介绍;

(3)企业拟注册信息(拟注册名称、经营范围、所在区县);

(4)出函部门对企业风险处置责任相关表述。参考样式:我区(我办/我局等)将按照北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如出现问题,我区(我办/我局等单位)将承担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配合北京证监局及时处理,妥善化解风险。

2、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3、全体股东盖章的承诺函(2份)。(见附件2)

4、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表(只需电子版)。(只适用于基金管理人注册地迁入、设立分公司的情形,自查表模板见附件3)

5、企业针对不良记录或特殊情况提交的补充文件。(如需)

三、携市证监局批复文件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核名、工商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等。(金融小镇网转载自圆点智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