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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税负的7大影响因素:设立形态、注册地、核算方式、创投备案等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3-29 16: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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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税负有哪些主要的影响因素?通常来说,有以下七个因素:

01

基金设立形态

公司制、合伙制、契约制的选择对基金的税负影响很大:

02

基金注册地选择

基金注册地选择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 注册地税收政策的内容

  • 注册地自身的财政实力

  • 是否与各股权基金有较长期的合作关系等

许多注册地往往在招商引资阶段会给出较为优惠的条件,执行两三年之后又突然取消,对基金的运营造成一定麻烦。建议选择运营时间较长的基金小镇,比如共青城、嘉兴等,以及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合伙制私募基金工商注册流程、时间及要求可咨询积募。

不可能有完美的注册地,有些注册地政策一般但执行非常到位,有些注册地政策很好但同时门槛也很高。具体政策每年都会有些变化,在此就不一一罗列了,有需要的管理人请与各地招商局洽谈或咨询积募。

积募建议:保证能迁出就行,在退出前1-2年再提前规划看什么地方政策好。

03

单一/整体核算选择

根据财税【2019】8号文,税局赋予了基金就股权转让的退出方式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还是经营所得进行纳税的选择权。执行期间暂定5年:2019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未进行单一基金核算备案,默认为整体核算,三年内不得变更。

选择单一核算还是整体核算没有标准答案,单一核算的税率比经营所得的上限税率低15%,但存在扣除和亏损抵减方面的较多限制,基金运营前期不突显优势。

⏩ 具体根据哪些因素选择具体核算方式?

⏩ 单一核算与整体核算适用税率、计算方式及费用扣除方面有哪些区别?

04

基金是否尽早确认项目亏损

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实操中,管理层偏向于安排盈利项目先退出,后期退出亏损项目。

实操常见做法对于基金税负的影响如何?从税负角度考虑,项目亏损建议在什么时候进行确认?

05

被投资企业是否被认定为科创企业、基金是否为创投

根据财税【2018】55号文,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可以抵减70%投资额(类似加计扣除)。

被投资端/投资端分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适用抵减70%投资额?

实操中,创投税收优惠投资企业进行创投备案后,需要如何申请相关税收优惠?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相关材料如何填写?


06

IPO是否选择按照15%核定成本

根据国税公告[2011]39号文:“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

对于申报IPO时预判原始股成本低于转让限售股价格的15%时,被投资企业可让税务局进行该项核定。

实操中也大有这样的案例,欢迎交流!可加公众号小编微信

07

IPO送转股是否安排在解禁期

在计算缴纳IPO退出的增值税时,IPO限售股,以IPO发行价和买入价孰高确定成本。

来源:财税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