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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基金小镇

云南丽江基金小镇

  • 地址:
  • 云南丽江
  • 面积:
  • 数据:

园区简介

一、简介

丽江每年有超过3500万游客聚集,具有创新创业的独特优势,未来将加大对境内外知名私募金融机构的招引力度,鼓励其在丽江设立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在丽江依法依规设立私募金融法人管理机构或业务管理总部,促进民间资金的有序合理流动,力争在丽江市形成较为突出的私募金融机构聚集和竞争优势,打造省内私募金融服务业发展示范区。

二、办公用房补助

对私募金融机构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200元人民币(下同)且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并在设立后三年内分期兑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每平方米每月不超过20元且每年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助,享受补助的时间不超过4年。

三、投资专项奖励

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丽江市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2,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按不超过其投资丽江市企业资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资金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

私募证券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基金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1亿元或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已满1年的,可按不超过其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或企业资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达到3亿元或投资企业的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的,可按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投资丽江市重点项目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可按不超过1.5%的比例给予奖励。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以共同出资方式设立的各类投资基金,投资后政府出资部分获得的净收益,按50%的比例奖励社会资本方。投资专项奖励资金由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机构按各50%的比例分享。

四、专项发展补助

在丽江新设或迁入的私募金融机构,可享受有关办公用房补助政策,对在丽江设立的私募金融业务管理总部,可按其所管理私募基金规模万分之二的比例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管理多只私募基金,可合并计算)的标准,给予专项发展补助。

五、税收奖励

在丽江落户的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前五年按50%给予奖励。按其缴纳的城建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总额计算,前五年按50%给予奖励。

六、人才激励

对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按云南省、丽江市有关人才政策享受范围予以扶持,每家机构享受人才政策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按6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享受人数不超过5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云南省、丽江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开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按“双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

文章转载:知乎号-呆鹿    文章整理:金融小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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