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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7-06 16:24:10

如今市场竞争非常大,一些规模小的企业会被市场淘汰,选择破产的方式退出市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经法院受理后,下一步就是破产清算,这也是整个破产环节中的重要一个步骤。完成清算企业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那么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程序是怎样的?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属于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讨论批准,然后在十五天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发出清算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算,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之后,企业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完成破产清算企业退出的最后一步。其中破产财产要按照职工报酬、拖欠税款及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

股东清算退出

一、财产股东退出如何清算

1、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2、一个大的公司或企业,仅靠一个人是撑不起来的,巨大的资金需求便会压垮一个人。因此,一般只要是一个公司或企业的成立都是会有股东入股的。所谓股东,便是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且享有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对各种重大事项具有各种主要的决定权,对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处理破产时的剩余财产都有一定的权利。相应的,股东的权利与他所持有的的股票种类和数量有关。

3、一般情况下,股东是不会轻易退股的,因为那样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划算的。若要退股,一种是单个股东退出,转让股权给其他的股东或者新的股东,此种情况下,不需要清算,只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便可。另一种是全体股东退股,这也就意味着公司或企业解散或者破产,则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首先对公司进行接管,清理公司资产并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核实,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登记,然后再处理公司内残留的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公司的债权,参与诉讼活动,处理财产,清偿债务,编写债务和资产清单,最后制定清算方案,进行实施,提交清算报告,依次办理注销登记。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确认了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表决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按照合理的价格对股权进行收购:

(一)公司在连续五年内有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但是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股东大会表决一致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经营下去的前提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若在会议通过的六十日之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股东可以在九十日之内向人民法院上诉。

二、股东分红怎么分

1、董事会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3、而针对分红的限如下:

(1)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由此可见,若是单个股东退股,只需要双方都达成一致协议并办妥转让协议便可;若是全部股东退股,则是比较麻烦的,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完成公司所遗留的各种问题,最后才能上报注销,这需要一定的时间与人力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