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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保险私募基金设立提速,注册制改为登记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1-09-29 16:33:27

2021年9月28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20年发布《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后,银保监会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中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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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103号文的主要目标是简化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两类产品的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监管逻辑和标准,并压实管理机构的责任。本次通知将保险私募基金的设立,由原本的在中资协注册,改为在中资协登记,并要求中资协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登记意见,产品登记大大提速。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共7条,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发现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相应职责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

以下为《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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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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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私募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