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融小镇网!
186 1691 6099

2550万元重奖金融创新 深圳金融创新奖专设深港项目促合作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14:15:46

9f565c81c5f0b5e802ec87020a18f6c3.jpg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调动深圳市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人员开展金融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深圳金融产业发展。

据悉,金融创新奖奖励总金额为2550万元。根据《评选办法》,共设置推进奖、贡献奖、特色奖等三个系列奖项。

推进奖用于奖励中央驻深金融监管部门在推动本市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设奖项3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0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万元。

贡献奖用于奖励相关申报主体在金融产品、技术、工具和服务等方面的金融创新项目。设奖项50名,其中,一等奖5名,奖金各100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15名,奖金各30万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5万元。

特色奖用于奖励相关申报主体在年度金融重点专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设奖项14名,其中,一等奖2名,奖金各80万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30万元。

此外,《评选办法》规定,为促进深港金融深化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在不增加奖项总额和奖金总额的条件下,在贡献奖名额中单独划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专门用于奖励深港金融合作创新优秀项目。

据悉,深圳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设立“金融创新奖”,有超过2000个项目参与评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脱颖而出,并在全国得到复制推广,有力促进了全市金融业跨越式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增强奖项的导向性,体现深圳金融创新活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开展修订此前评选办法形成了此次新版《评选办法》。《评选办法》自2020年12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原《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评选办法》(深金规〔2017〕2号)同时废止。(金融小镇网转载自深圳卫视深视新闻记者 李璨;澎湃号 > 深圳新闻网)


标签: 深圳 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