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1-17 16:20:26来源:财政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6日
这里的个税优惠政策,也就是新闻里经常说的“个税附加专项扣除”。 满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这七项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要求的,可以在缴纳个税时享有一定金额的税收减免。(当然,如果收入不足5000/月或60000/年,也就根本不缴个税,也就没有优惠政策可言了)
下面是具体的7项标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的看看,有没有自己符合的,单位都是rmb: 1.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扣除对象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每个孩子每月1000,要么选择父母扣除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除100%。 2. 继续教育:每月400。扣除对象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由父母或自己扣除;取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当年,扣除3600。 3. 重大疾病医疗:每年限额8万。扣除对象为扣除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000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由父母一方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扣除对象为支付第一笔房屋贷款利息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每月1000,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5. 住房租金:每月800-500。扣除对象为在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需要承担租赁费用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收入1100;在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的城市,每月工资为800。 6. 赡养老人:每月2000。扣除对象为赡养一位60岁以上父母、及子女已去世的60岁以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扣除规定:独生子女每月2000;非独生子女及其兄弟姐妹每月分摊扣除2000的限额,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 7.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是去年新增的):每月1000/每孩。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