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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展氢能产业,最高奖励1000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2-02 14:55:49

支持氢能相关新技术,在武进应用新产品,对获得省级认可的氢能相关新技术,首次在武进区内应用新产品的,给予建设应用单位资金补助,补贴金额不超过新技术和新产品采购成本的20%,不超过1000万元。

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办局(公司)行,直属单位在区:

《部长会议上支持武进区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审议通过,现向大家公布,请认真落实。

武进区人民政府驻常州市办事处

武进区氢能产业发展的几项政策

为促进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核心技术突破,鼓励大规模应用示范,并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计划(2021-2035)(国办发〔2020〕39号),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66号)、《江苏省“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江苏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措施。

支持新引进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氢能和氢燃料电池芯件、燃料电池生产项目,并根据三年内当地贡献总额“一事一议”,为整车制造提供补贴。对通过增资实施氢能项目的企业,按照新引进项目方式执行其增额部分。对常州市重大项目库和技术设备投入的氢能项目,建成或投产后按设备投入的12%给予最高奖励。如果上级工信部门确定为新能源系列的主要投资对象,则增加10%奖补的比例。单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对示范性技改项目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国家制造业单打冠军、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设备,参照上述政策实施。

氢能企业首次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对新确定的国家级制造企业或单项产品,国家专业特新小巨头和省级专业特新小巨人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分别是分档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领导制定氢能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颁布的企业或机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对承担国家氢能重大专项技术课题、重点研发项目和核心技术研究课题的企业,按国家分配资金50%给予扶持,个别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承担氢能重大专项、重点研发项目和核心技术研究课题的企业,按省拨款30%给予扶持,个别企业最高奖励200万100万元。在燃料电池和核心零部件领域设立“揭榜挂帅”项目,支持“卡脖子”技术研究工作,并补贴不超过项目研发投资的30%,最高500万元。

鼓励支持高校(“双一流”、省部属大学、新氢能专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部属及以上)、重点企业等,建设武进区氢能产业链相关实验室、工程培训中心和实习基地,建立氢能综合数据监控平台,制定“一事一议”政策。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工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确定的重大创新平台,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获奖励1000万100万元人民币。

实施国家和省氢能项目电价优惠政策,鼓励绿色高效制氢技术应用,积极有效利用工业副产氢,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压缩机、储氢罐等氢气的储存和运输配套产业。对新建(含已建)和改建的加氢站,按每天12小时压缩机工作加气能力计算的每日加氢能力超过500公斤的,在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后,按照批准设备采购总额不超过10%给予补贴,最高200万元,建成时间不超过五人。对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加氢站,氢零售价不超过35元/公斤的,按年实际氢气销售量给予加氢站主要营运补贴标准10元/公斤,单台加氢站每年最高150万元。

支持氢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对新购置的氢能客车、乘用等,参照国家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实施奖励标准给予补贴。支持氢能在能源领域的应用,鼓励有条件区域开展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供系统和氢、供氢管网建设等示范项目,支持氢能在电力领域的应用。支持氢能相关新技术,在武进应用新产品,对获得省级认可的氢能相关新技术,首次在武进区内应用新产品的,给予建设应用单位资金补助,补贴金额不超过新技术和新产品采购成本的20%,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氢能社区和零碳园区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场景试点建设,并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使用,并鼓励氢燃料电池车辆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进入政府采购目录。

通过产业基金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氢能产业化发展和示范推广应用,对氢能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产业扶持资金,具体扶持措施“一事一议”。积极推动高质量氢能企业上市,对符合现行政策的给予相关奖励。建立氢能企业重点项目库,采用综合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科研补助等多种方式灵活扶持。

鼓励氢能企业、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联合成立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鼓励各类组织开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和国家产业交流活动,并根据实际投入的50%支持区域发展。活动,最高100万元人民币。

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合格人才的“龙城英才”等人才计划,通过“一事一议”为优秀人才和团队提供重大项目的支持性支持。

该办法重点支持常州氢湾建设,氢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武进区划范围内其他地区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等,经区氢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参照本办法实施。与上级类似政策奖励的客体一致,但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办法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国家对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运行政策、标准和要求作出调整的有效期间,由本办法规定。

抄:区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事处,县法院,

区检察院,县卫队和人民团体。

2023年1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政府总部发行

来源:新材料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