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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上市最高可获100万元,顺德修订企业上市扶持办法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2-24 17:10:04

顺德正全力实施上市倍增计划。2月24日,记者从顺德区科技局官网查询到,《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办法》是在原《顺德区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扶持办法》上进行完善和修订,新增对成功在北交所、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的扶持,新增对购买董监高履职责任险的扶持。

此次《办法》扶持全面覆盖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各个重点阶段。从营造企业上市氛围、支持股权机构投资拟上市企业、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发债、并购、董监高履职、限售股转让等每个环节均出台相应扶持,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积极性。

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形势,《办法》也进行了调整,如在主板上市扶持中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列并给予相同的扶持,响应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改革,支持企业登陆北京证券交易所高质量发展。

《办法》规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成功在境内资本市场实 现上市或挂牌,按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给予扶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最高 100 万元扶持;在新三板挂牌,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进行直接融资,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

顺德企业上市的步伐已走向全球,去年科达制造成为全国首批在瑞交所上市企业。此次修订的《办法》也规定,对境内已上市 企业在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最高100 万元扶持。

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形势,《办法》也进行了调整。图为奔朗上市。

鼓励企业并购,《办法》还新增规定,对顺德先进制造业上市企业并购国内外非关联科技型企业,交易金额在 1 亿元(含本数)以上的,给予最高100 万元补贴。

另一个改变,是更注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与以往政策扶持企业上市初期阶段对比,此次修订增加了对企业上市后发展的鼓励和支持条款,以进一步落实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要求,如增加对购买董监高履职责任险的扶持,支持上市公司董监高尽职履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加吸引限售股转让有关经济贡献的表述,推动上市公司与地方发展相协调等。

随着全面注册制推开,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上市,顺德已率先提出实施“上市企业倍增计划”。近年来全区上市企业(含过会)累计达40家,一批优质科技型企业成功上市,持续为顺德区产业链强链补链提供动力,在增资扩产、人才吸引和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