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码!多地按下IPO加速键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4-24 17:44:142023年,中企IPO市场平稳开局,清科创业(01945.HK)旗下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IPO季报:2023年第一季度中企IPO平稳开局,境内外资本市场同迎重大变革》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共有97家中企上市【1】,数量与2022年第一季度(98家)基本持平;首发融资额约合人民币723.49亿元【2】,同比下降61.0%。
分市场来看,A股发行节奏有所放缓,境外市场则低调回暖,中概股在美上市活动逐步修复。地域方面,江、浙、沪三地新增上市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均分列前三,安徽与湖北增长势能充足。行业方面,机械制造行业的上市热度与其他领域拉开较大差距。此外,资本市场政策端迎来重大变革,A股全面注册制正式实施,港交所自3月31日起推出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
企业上市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集聚更多优势资源,壮大区域经济发展优势。2023年以来,多地印发企业上市利好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推动产业升级。
北京
2023年1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打造“亦庄上市服务基地”品牌,根据“储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挂牌)一批”工作思路,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企业上市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创新服务,鼓励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更多投向区内,推动经开区高精尖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企业上市奖励,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支持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分阶段或根据企业自身意愿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支持企业境外上市,企业可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支持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A股上市,对在境外上市后又成功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可再获得一次性专项奖励资金。
二是上市企业迁入奖励,吸引京外上市企业入区发展。比照区内企业上市奖励标准,给予将注册地、纳税地迁至经开区的京外上市企业相同奖励。由京内其他区迁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已在其他区取得的奖励情况统筹考虑。
三是企业上市改制奖励,针对上市企业个人股东给予奖励,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东因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地方经济贡献的,上市后按照产生区域经济贡献中经开区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是持股平台奖励,针对上市企业持股平台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将持股平台设立或迁入区内。对隶属于区内上市企业的持股平台,因企业上市发生“减持、并购、重组”等事项而为其员工(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年度合计达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产生区域经济贡献中经开区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河北
2023年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助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专精特新“孵化成长”工程。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培育实现规范运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河北股权交易所高标准建设“专精特新”专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孵化、规范、培育3个层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完善软硬件建设,简化入板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减免相关费用;鼓励专板培育层企业在申报新三板挂牌同时,向北交所提出适用挂牌上市直联审核监管机制申请,推动企业加速登陆北交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参与专板建设,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动态管理和名单推送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进入专板,每年向专板孵化层、规范层和培育层分别推送企业200家、100家和50家以上;指导入板企业全面提升合规水平,依法依规优先推荐入板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省财政厅按有关政策规定支持“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支持河北股权交易所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加净资产;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入板企业发债、转板等按规定给予补助。河北股权交易所对入板企业梯次开展高效孵化、重点规范和定向培育,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地方业务链,满足应用服务和生态建设要求;主动加强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的对接合作,配合做好转板衔接机制建设,打通转板便捷通道,加快专板培育层企业通过新三板登陆北交所进程。
实施融资对接“精准滴灌”工程。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按规定在投贷联动、贷款贴息、担保奖补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各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入库企业名单双向推送机制,鼓励各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入库企业进行筛选并开展前期尽调,在依法依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基金投资额用于对入库企业开展股权投资。
香港
2023年3月,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推出新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主板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新增章节18C,有意根据新章节上市的公司由该日起可提交正式申请。
特专科技公司指主要从事应用于特专科技行业可接纳领域内的科学及/或技术的产品及/或服务(特专科技产品)的研发,以及其商业化及/或销售的公司。
《上市规则》降低了企业的最低市值要求:已商业化公司的最低市值从80亿港元降为6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最低市值从150亿港元降为100亿港元。收益达1.5亿港元但低于2.5亿港元的未商业化公司,研发开支比例最低门槛降低至30%。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中有至少两个年度的每年达有关比例,以及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合计达有关比例。
上海
2023年4月,上海市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聚焦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人才等广大创新主体感受比较深、“绳子”绑得比较紧的重点环节,提升政策供给和创新服务能级,进一步转职能、补短板,更大力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以关键点的突破引领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为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要求拓展企业科技创新融资渠道。深化“浦江之光”行动,加快形成与科技企业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建设,加快吸引企业入库,有效推动一批“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引导市场化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参与,重点支持处于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和业绩考核机制,以企业在一定周期内的整体业绩作为考核对象,不对单个项目的亏损作负面评价。
天津
2023年4月,天津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关政策》,实施奖励前置,扩大激励范围,简化执行程序,营造支持企业上市、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浓厚氛围。
优化企业上市奖励环节。对在天津证监局申报上市辅导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上市申报材料经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正式受理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其中,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提升至300万元,加大对“硬科技”“三创四新”企业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并进入基础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并直接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20万元。对由新三板基础层转创新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已获得新三板挂牌奖励支持的企业,其申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到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报审阶段不再给予资金奖励,待上市后按上市板块奖励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足。
上市挂牌专项资金实行总额管理。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上市、挂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累计不足500万元的,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累计不足600万元的,成功上市时予以一次性补足。对迁址至天津市发展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且注册在天津市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其中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市财政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对支持天津市企业上市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奖励。企业成功上市的,对其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市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用于奖励上市服务团队。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三年以上企业成功上市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20万元。
加大对企业上市后续支持力度。对上市企业完成再融资,且融资资金60%以上用于天津市投资项目的,市财政按实际投资天津市金额的1%予以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以企业上市后连续6个月日均市值首次达到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划分三档,政策实施后上市企业市值达到以上标准,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政策实施前已上市企业,以政策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市值为基准计算,市值实现进档,市财政给予相应奖励;上市企业所获市值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1】指总部或主营业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指中企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超额配售部分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