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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7-12 17:18:37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旨在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

《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末,努力将南京市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其中,要求新增科创企业上市公司60家以上。

推进南京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

《实施方案》明确,力争到2027年末,南京市培育、新设、改造、引进科创金融专营组织100家以上,形成结构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科创企业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新增科创企业上市公司60家以上,备案基金(创投企业)规模500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超400亿元,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明显提高。

《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南京科创金融的营商环境、政策牵引和人才支撑得到全方位提升,信用体系和风控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形成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将南京市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从总体要求来看,《实施方案》提出,南京紧扣科技自立自强和高水平供给、区域高质量发展,突出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强区域间协同联动,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撑,着力构筑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

《经济参考报》记者梳理获悉,《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分为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创金融产品服务、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科创金融改革协同、推动科技赋能金融、优化科创金融生态六部分,包括激发科技创新载体活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链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20条具体措施。

对于资本市场,《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该方案进一步描述,充分利用上交所江苏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深交所江苏上市培育基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平台载体,加大优质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已上市科创企业再融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并购重组,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有机联系,建立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推动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加大力度服务南京市科创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实施方案》同时要求支持科创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作用。

推动长三角区域科创金融一体化发展

经国务院同意,2022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印发《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在加强科创金融改革协同上,《实施方案》提出推动长三角区域科创金融一体化发展。方案进一步描述,南京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要素资源对接,深化机构、市场、业务等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科创金融标准,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同时,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发展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业务,有效满足科技产业及重大合作项目融资需求等。

当然,方案未来的顺利实施,需要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实施方案》对此要求,综合运用风险代偿、奖补激励、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汇聚政策资源、金融资源、产品资源、机构资源和监管资源,健全政金合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南京市内科创企业的投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南京市集聚,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高质量发展;推动南京市加大对金融服务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的财政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