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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VC/PE半年度IPO成绩单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7-14 17:06:55

143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64.41%。深创投、毅达资本、中芯聚源战绩分列前三;

制造业IPO规模和数量双夺冠,江苏地区IPO最吸金,深交所IPO数量稳居榜首;

前十大IPO项目的募资规模均在30亿元以上,占H1募资总规模约25%,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行业和先进制造。

第一部分

VC/PE机构IPO战绩

2023上半年VC/PE机构IPO战绩一览

制造业获投数量多,信息产业账面回报大

2023上半年,VC/PE机构IPO账面退出回报总规模为1,820亿元,主要集中在5月和6月,平均账面回报率波动较大。

2023上半年,制造业企业获得VC/PE机构投资的数量最多,IT及信息化产业的账面退出回报最多,这与我国现阶段制造产业升级、数字产业升级的大方向相契合。其中,能源及矿业产业账面回报倍数高达4.54,也反应了当前能源安全的重要性。

科创板上市企业VC/PE渗透率最高

2023上半年,共143家具有VC/PE背景的中企实现上市,VC/PE机构IPO渗透率为64.41%,平均账面回报率为3.52,VC/PE渗透率最高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上交所科创板、深交所创业板、港交所主板,其中科创板IPO的VC/PE渗透率达到90.24%;在退出回报方面,上交所科创板账面退出回报高达910.13亿元,占总退出回报的50%,其账面回报倍数为4.95,二者均大幅领先其他交易板块。

第二部分

中国企业IPO分市场分析

2023上半年,全球市场IPO募资规模持续回落;A股市场IPO整体募资规模下降,中小企业上市数量稳定;港股市场IPO数量、规模持续低迷,美股市场IPO较去年同期升温走暖。

全球市场IPO募资规模持续回落

2023上半年,共计222家中国企业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成功IPO,同比上升15.63%, 环比下降30.41%,募资总额2,255亿元,同比下降28.95%,环比下降35.83%。从全球来看,美联储加息,后疫情时代全球主要国家采用紧缩的货币政策对抗通胀的措施仍在持续,流动性没有明显改善,全球IPO市场依旧较为冷清,IPO数量较去年同期小幅回升,募资规模持续大幅回落。

A股市场IPO募资规模下降

2023上半年,共计173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和北交所三市IPO,同比上升2.37%,环比下降32.16%;IPO募资金额共计2,069亿元,同比下降32.01%,环比下降24.54%。

2023上半年,有162只新股上会,其中95只已审核通过,4只上会未通过,新股上会审核通过率为58.64%。其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科创板IPO注册56家,终止审核32家,IPO上市41家,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累计达到542家。

自2023年4月全面注册制实行以来,一方面,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多二级市场上市融资的机会,另一方面,市场流动性困境又为中小企业上市募资规模增加了限制。

A股市场中小企业IPO数量稳定

2023年6月,共计39家中国企业在沪深和北交所三市IPO,IPO数量同比上升25.81%,环比上升25.81%,募资规模460亿元,同比上升22.02%,环比规模持平。2023年4月全面注册制实行后,IPO募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

2023年6月,上交所科创板上市14家,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8家,深交所主板上市1家,北交所上市6家。可以看出,作为服务中小企业定位的科创板和创业板,承接了大部分的新股上市,二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加强。

中企A股市场IPO募资TOP5

2023上半年,A股市场IPO募资规模TOP5合计为372.93亿元,除了陕西能源属于传统能源行业,晶合集成、中芯集成、阿特斯、湖南裕能分别属于半导体、光伏产业、锂电材料细分行业,体现了二级市场对于相关产业的认可。相较2022年H1募资总规模994.69亿元,2023年H1同比募资规模下降主要是由2022年中国移动、中国海油IPO募资规模超百亿的基期效应导致。

港股市场IPO数量、规模持续低迷

2023上半年,有29家中国企业在香港IPO,IPO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52.63%,募资金额共计146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8%。受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紧缩政策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与2022年同期IPO港股市场持续遇冷,IPO数量和融资规模均不理想,与历史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下滑。2023年H1港股市场中企IPO行业分布中,多集中在医疗健康、消费升级、建筑建材、IT及信息化四个行业。

港股IPO势头低迷

2023上半年,29家中企均在港交所主板上市,IPO募资规模为146亿元,港股市场IPO大多来自于中国内地企业。除此之外,嘉创地产和陆控两家中企以介绍形式于港交所上市。

2023上半年,中企港股IPO发行数量1月份最多,发行规模上23年Q2较23年Q1有所反弹,但与历史同期仍有较大差距。截止7月初公开信息披露,七牛云、万达商管、第四范式、博将资本等新股将冲刺港交所,预计下半年港股IPO市场会进一步回暖升温。

中企港股市场IPO募资TOP5

2023上半年,港股市场IPO募资规模TOP5的行业分布较为分散;从分布地区来看,有三家来自上海地区,而去年则分布于不同省份;整体来看,IPO募资TOP5合计募资规模较去年上升10.31%,主要是因为排在首位的珍酒李渡募资规模高于去年的金力永磁,第二至五位募资规模则与去年同期比相差无几。

美股市场IPO逐步升温

2023上半年,有20家中企在美国资本市场IPO,另有8家通过SPAC上市,IPO数量同比上升4倍,募资金额共计40亿元,同比上升5.67倍,随着中概股审查落地、IPO融资额的放宽和重新接纳VIE架构的原因,中概股IPO已经逐渐回暖,并主要集中在第一季度;同时有超30家中企处于递表排队中,预计2023年会有更多中国企业在美股市场上市。

中企美股市场IPO募资TOP5

2023上半年,美股市场IPO募资规模的TOP5的行业分布较为分散;从地区分布来看,今年主要集中在北上广,去年主要集中在江沪地区。由于禾赛、硕迪生物募资规模均超10亿元的影响,2023年H1中企美股IPO募资规模整体比去年高4倍,2023年H1位居首位的禾赛募资金额更是2022年H1中企美股市场募资总额的2倍。

第三部分

中国企业IPO行业、地域及交易板块分析

2023上半年,制造业IPO数量规模双夺冠,江苏地区IPO最吸金,深交所IPO数量位居榜首。

制造业股IPO数量规模双夺冠

2023上半年,制造业、IT及信息化和医疗健康行业IPO募资规模分列前三,合计占全行业募资总额65%,三个行业涉及的上市公司代表分别是阿特斯、晶合集成及智翔金泰。制造业共有74家企业IPO,是IPO数量最多的行业;IT及信息化行业依靠晶合集成、中芯集成的优秀表现,挤进上半年募资规模前三。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医疗健康行业IPO数量减少,其他主要行业均有增加。

江苏地区IPO最吸金

2023上半年,江苏地区中企IPO数量为39家,位于榜首,浙江、广东紧随其后,分别为30家、27家;募资规模方面,江苏地区夺冠,IPO募资金额为399.45亿元;广东、浙江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三。

2023年H1中企IPO数量及募资规模地区分布表

深交所IPO数量稳居榜首

2023上半年,深交所共上市69家,募资总额为862.15亿元,IPO数量稳居第一,其中创业板共上市52家,占据IPO总量的23.42%,成为IPO数量最多板块;上交所科创板IPO数量为41家,发行数量位居第三位,募资金额高达853.35亿元,IPO募资规模位居榜首;中企赴港上市集中于港交所主板,共上市29家,募资金额为146.07亿元;北交所共上市42家,其中20家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扩容增质持续发展;中企赴美上市20家,募资金额40.4亿元。

第四部分

中国企业十大热门IPO

2023上半年,前十大IPO项目的募资规模均在30亿元以上,合计占H1募资总规模的25.43%,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行业和制造业。其中,上交所科创板占据五席。

中企IPO募资规模TOP10

下表为2023上半年中企IPO规模TOP10。

全球前十大IPO发行概况

1. 晶合集成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晶圆代工服务商。2023年5月5日,晶合集成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成为安徽史上募资最多的企业,也是2023年至今规模最大A股IPO。

2. 中芯集成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成电路芯片代工商。2023年5月10日,中芯集成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募资96.27亿元,持续推动国产半导体“稳链强链”。

3. 陕西能源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能源服务提供商。2023年4月10日,陕西能源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募资总额72亿元,是全面注册制下陕西首家主板上市的企业。

4. 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太阳能光伏产品提供商。2023年6月9日,全球主要的光伏组件制造商之一阿特斯“回A”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引领太阳能光伏产业新高度。

5. 珍酒李渡

珍酒李渡集团有限公司是白酒品牌商。2023年4月27日,珍酒李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募资53.09亿港元,成为“港股白酒第一股”,也是近7年白酒行业唯一成功上市的企业。

6. 湖南裕能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2023年2月9日,“磷酸铁锂龙头”湖南裕能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3.77元/股,募集总额为45亿元。

7. 苏能股份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原煤开采商,主营业务是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和发电等。2023年3月29日,“百亿能源巨头”苏能股份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全国煤炭行业10年来首家主板上市的企业。

8. 云天励飞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数字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23年4月4日,“深圳AI独角兽”云天励飞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募资总额为38.99亿元,成为A股市场“AI第二股”。

9. 格力博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新能源园林机械研发商。2023年2月8日,格力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募资37.5亿元,成为“新能源园林机械第一股”,同时也是深交所新春第一股。

10. 智翔金泰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新型单克隆抗体药物的产业化。2023年6月20日,智翔金泰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募资总额34.73亿元。

第五部分

2023上半年IPO政策盘点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3月31日,香港证券交易所宣布推出新的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6月2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在京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京港两所将推出“北+H”两地上市安排。

相关政策盘点如下:

1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发布《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同时配套修改相关公告格式指南,要求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增加风险提示频率及针对性。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内容涵盖发行条件、注册程序、保荐承销、重大资产重组、监管执法、投资者保护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精简优化发行上市条件;二是完善审核注册程序;三是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制度;五是强化监管执法和投资者保护。此外,全国股转公司注册制有关安排与证券交易所总体一致,并基于中小企业特点作出差异化安排。

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调整适用范围,衔接《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适用于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二是为相关主体在境外上市活动中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引。三是完善跨境监管合作安排,为安全高效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3月31日,香港证券交易所宣布推出新的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机制,进一步扩大香港的上市框架:在《主板上市规则》新增18C章节,有意根据新章节上市的公司由该日起可提交正式申请。根据将予实施的规定,最低市值门槛较咨询文件大幅调低,例如特专科技公司市值门槛较咨询建议低25%至33%,已商业化公司门槛降至60亿港元、未商业化公司降至100亿港元。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从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5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定位、申请程序、规则适用、材料要求及实施安排进行了细化。6月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3个方面。首先是明确境外发行上市GDR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在交易所上市满1年,且申请日前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其次是明确GDR对应新增基础股票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核安排,GDR发行要适用再融资规则。此外,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此次《暂行办法》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切实做好全球存托凭证(GDR)境外上市备案管理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衔接。

6月19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推出“港币-人民币双柜台模式”及双柜台庄家机制。双柜台模式的正式落地意味着,同一只上市公司股票可以用港币计价也可以用人民币计价,合格投资者既可以选择用港币交易,也可以用人民币交易。这一模式有助于改善港股流动性和成交活跃度,进一步巩固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地位,同时也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6月2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在京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京港两所将推出“北+H”两地上市安排。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北交所上市公司符合香港交易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向香港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在港上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的,可按现行制度规则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两所还将在项目课题研究、市场推广、人员培训交流、投资者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本次推出京港两地上市安排,是中国证监会统筹下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北交所改革、回应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拓宽内地和香港“A+H”模式的惠及面,便利更多企业借助京港市场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