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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福区母基金招GP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1-30 17:26:00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信产业基金”)联合长沙开福城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开福城投集团”)和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霞发展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30亿元的长沙市开福区产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开福区母基金”或“母基金”),通过创新财政资金使用、统筹政府平台基金布局并发挥引导放大效应,实现以母基金为资源聚集平台,以子基金集群为纽带,以标的项目为载体,促进资本、产业、人才、管理等资源落地在开福区,促推开福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除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外,现就子基金管理人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子基金管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二)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三)子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且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四)具备3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五)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成员过去2年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4亿元。

  (六)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在其所申报的产业链领域中主导的成功投资并退出案例不少于3个,或管理2只以上的基金年化综合收益率均在20%以上(S策略基金除外)。

  (七)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成员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0亿元。

  (八)兼具较强的募资能力、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建立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和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九)提交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时,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至少50%额度的出资意向(不含开福区母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意向函等材料。

  (十)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子基金设立要求

  开福区母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子基金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金规模:子基金的规模应不低于2亿元。

  (二)基金出资: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认缴金额,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30%,并且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三)存续期限:原则上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原则上存续期最长不超过8年(不含延长期)。

  (四)投资领域:子基金投资领域应重点聚焦于开福区“8+2”产业领域,子基金在其申报的产业链投资规模应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S策略基金除外)。

  (五)投资限制:子基金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定及母基金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私募股权基金从事的业务。子基金对单个企业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且占单个企业项目总股比不超过30%。子基金原则上不再投资新的子基金,如需投资子基金需经母基金管理人同意。

  (六)投资地域:子基金须将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5倍返投于开福区内(S策略基金除外)。返投范围包括开福区区域内企业的投资、被投区域外企业被区域内企业并购、被投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被投区域外企业迁址区域内等。

  三、子基金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

  母基金管理人面向社会发布开福区母基金出资申报指南。拟申请开福区母基金出资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编制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根据申报指南附件要求,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向母基金管理人进行申报。母基金管理人对设立方案进行初审立项。管理机构向母基金管理人申报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

  2.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函或出资证明;

  3.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和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

  4.子基金管理人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5.子基金储备项目情况介绍材料;

  6.子基金管理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立项

  申报材料报送至母基金管理人后,由母基金管理人对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的,由母基金管理人召开立项会予以立项。

  (三)尽职调查

  立项通过的,母基金管理人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四)商务谈判

  尽职调查后符合初步投资条件的,母基金管理人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就投资方案、合伙协议条款等进行谈判,形成投资方案。

  (五)基金内核

  商务谈判结束后,由母基金管理人核实、审查尽职调查报告和投资方案等,对子基金投资方案进行内核。

  (六)投资决策

  内核通过的,由母基金管理人召开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子基金投资方案进行审议决策。

  (七)法律文件的签署和资金拨付

  投资决策通过后,母基金管理人及时与子基金各出资方协商并办理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和资金拨付。

  (八)投资后管理及退出

  母基金管理人负责开展投后管理,办理投资回收与退出。子基金投资项目须即退即分,到期进行子基金清算。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请将盖章电子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书面材料请邮寄或当面递交,书面材料需与盖章电子材料保持一致。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贺经理

  联系邮箱:hechaowei@hnchasing.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环球中心A座43层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来确定。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扫描文中二维码查看《长沙市开福区产业发展母基金申报指南》。

  (四)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产业发展母基金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