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融小镇网!
186 1691 6099

最高奖励1000万元!成都市新津县一次性出台7条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2-04-06 09:18:50

483fe1dc37dcd8ae6547ea3226d55d1e

金融小镇网4月6日讯:近日,2022年度第一次新津系列政策申报已经陆续开始,本次出台7项政策分别涉及人才培养、农业振兴以及金融支持实体的推动,其中最高奖励可达100万。

分别是: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创新公园城建设的若干政策》

《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 若干政策》

《新津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

《新津区推动数字赋能实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

《新津区支持智能科技产业发展政策》

《新津区支持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十条政策》

《新津区支持新乡村产业发展政策》

(一)支持数字基建底座建设

对开展物联网、IDC(互联网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网络基础设施,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及数字技术应用试验场地、平台等建设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新增投资额5%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数字基建标准化建设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组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研究机构落地新津,对注册独立法人公司运行的,经认定,给予20万元开办经费;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未来社区、数据智能等方向制定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发布,对主导单位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协办单位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数字基建产业应用

鼓励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应用BIM技术,经认定,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给予项目业主补助,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2

大力推进数字赋能新制造

(四)支持智能制造企业集群发展

对龙头企业新引进无资产关联关系的配套企业,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采购配套企业产品500万及以上的,按照新引进配套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或采购上一年度配套企业产品金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做大做强

对总部注册在新津的企业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各类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投资(并购重组、原股东增资、明股实债除外)的企业,按实际获得投资金额的10%给予支持,每户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完成改制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交易所正式受理上市申请、首次成功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新经济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

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省、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按同级资金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聘请经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实施智能化改造咨询、诊断服务,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后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费用进行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七)支持智能制造平台发展壮大

支持各企业建设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服务企业数超过100家或设备连接数超过2000台的平台,按照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购买新津区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的本地企业,按年度服务费用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单位组建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每年给予20万元运营补贴。

(八)支持智能制造企业产品研发

支持利用新技术推动传统制造产品向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迭代,获评为省级及以上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的,按照市级资金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九)支持智能制造创新孵化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硬核科技“二次开发”实验室、中试共享生产线、重点产业垂直孵化器等创新载体,按同级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按同级资金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的,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支持智能制造服务机构集聚

对新落户新津的创新研发、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产业金融、法律事务、上市辅导等科技服务机构,按新津区内年度科技服务收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新津区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市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课题)的,按实际到位经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核定的年度研发投入按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并对年度增量部分按10%给予叠加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大力推进数字赋能新农业

(十一)支持新乡村产业生态聚集

对新引进参与新乡村产业发展的企业,设立全国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并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300万元、200万、100万元。对上述企业利用自有订单、资源等引入上下游生态圈企业,被引进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00万元、3000万元、9000万元,分别给予引进企业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十二)支持新乡村科创平台构建

对设立科创研发平台、技术创新中心、成果转化基地,开展专项科研攻关的农业科研单位(团队),按其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农业科研单位(团队)与本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按其合同金额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按照上级到位资金的50%给予载体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支持新乡村资源禀赋转化

对新引进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商文旅体科教产业融合项目的,按其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述项目流转农用地实际租金的50%,给予连续三年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四)支持新乡村数字服务供给

对提供“品种筛选、测土配肥、植保服务、机械配套”等全过程数字化平台服务的,按其服务面积给予100元/亩补贴,给予连续三年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运用线上平台销售农副产品,且年度订单销售总额达20万元以上的,按照当年度物流费用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五)支持新乡村智慧农业发展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智慧农业农村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采用“物联网+智慧农业”新技术新模式的项目,按其基础设施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上述项目新建规模化粮油果蔬等新品种试验基地,按照试验基地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六)支持新乡村现代装备应用

对构建现代农业冷链物流体系的,按其固定资产投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购买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先进适用育秧、育苗、收获、植保农业机械的,按照采购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七)支持新乡村农品品牌创建

对规范使用“天府农博”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及其包装标识,且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按其经营收入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宣传农副产品品牌、乡村消费场景的,单个平台单个账号粉丝量在10万以上且单个视频年点赞量达5万、10万、20万,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申报主体每年申报视频个数不超过20个。

(十八)支持新乡村市场主体壮大

对通过合作、参股、联营等方式,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效链接的市场主体,给予其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增收益30%的一次性补贴,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十九)支持新乡村会节研学举办

对经认定举办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等涉农主题会节,且使用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场地租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兼具“云上会节”新模式的涉农主题会节,再给予30%的上浮补贴。对开展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农旅研学活动,人数当年达到5000人次以上且主营收入达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4

大力推进数字赋能新消费

(二十)支持发展数字商贸

对工商注册、统计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均在新津的数字商贸企业,经认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含)以上,按照年销售额的万分之三为参照数给予奖励,达到50亿元(含)以上,按照年销售额的万分之六为参照数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时间不超过3年。

(二十一)支持发展数字旅游

鼓励文旅资源的智慧化、数字化,对达到成都智慧旅游标准的旅游景区、饭店、旅行社,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评定为绿色旅游饭店、主题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获评业主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定的主题旅游客栈,给予获评业主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5A、4A、3A级旅游景区,给予运营单位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给予获评业主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二十二)支持发展数字文化

支持民办博物馆实施文博教育、陈列布展、文博+互联网类等文化产业项目,依据市文物局下达的该文化产业项目补助资金的50%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评为“最成都·生活美学新场景”的,给予获评业主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

大力营造数字经济

发展新环境

(二十三)支持数字技术应用

对数字技术在智慧城市、数字农博、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融媒等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经认定,给予新增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被纳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应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项目,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平台类项目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四)支持数字场景构建

在成都市“十百千”场景示范工程项目评选中,在市级补助基础上,对承担市级示范场景项目的企业,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创新应用实验室”的企业,在市级补助基础上,按照市级补助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十五)支持获取股权投资

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新注册或新迁入新津区的企业,且在三年内入选成都市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或梯度培育计划,按投资机构投入资金的10%给予被投企业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新津区拟上市企业,给予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团队实际投资总额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十六)支持入驻产业载体

对总部企业在新津购置经认定的商业性质产业载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新入驻企业租赁经认定的产业载体,给予前三年80%、后两年50%房租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来源: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

909fcadb108435163abed896afb59139.jpg

金融小镇网(www.financetown.com.cn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金融小镇网|创投小镇网是中企报集团旗下金融园区综合资讯平台,汇聚各省市金融小镇/创投小镇发展动态,聚焦金融、创投、私募等热点资讯,服务金融类投资类企业,免费提供入驻咨询、优惠政策申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