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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投十条”扶持VC/PE机构,最高奖励2000万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7-27 1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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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滨海高新区印发《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创投十条”)、《天津滨海高新区关于扶持风投创投机构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鼓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下称《细则》),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巩固高质量发展态势,加快各类优势要素聚集,探索以政府引导与服务为起点,以金融、科技型企业集聚发展为阶段性成果,以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吸引人才与资本聚集、提升区域活力与品质为目标的发展路径。

“创投十条”从投资收益、载体配套、人才奖励、管理机构开办扶持、投早投小引导、重点项目招商奖励、绿色政务服务通道、创新型业务开展、政府基金引导、资源对接等十个方面对在滨海高新区落户的风投创投机构予以扶持。

在高新区设立的风投创投管理公司或公司型基金,最高按照项目投资收益的5%给予奖励。对于引进的风投创投专业人才,最高予以40000元奖励。“创投十条”还对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与重点项目招商提供奖励奖励,支持发挥区内政府出资基金引导作用。《细则》显示,天津滨海 高新区五大重点产业链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经济服务业五大产业链。

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风投创投基金参与投资高新区内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风投创投基金奖励,针对每个被投项目的所有风投创投基金最高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各风投创投基金奖励金额按实际到账投资额比例予以分配;

若上述风投创投基金设立在高新区,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2%追加予以奖励,追加奖励每年每家风投创投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若上述风投创投基金的管理人设立在高新区,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2%追加予以奖励,追加奖励每年每家风投创投管理机构不超过200万元。

重点项目招商奖励:风投创投管理机构通过项目资源重组、投资及并购等方式引进符合高新区五大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的重点制造业项目或高综合贡献项目的,按项目投资总额或区域收益的1%,给予风投创投管理机构最高2000万元奖励,并全额奖励给其管理团队。“一事一议”和已有协议明确政府支持的项目除外。

发挥区内政府出资基金引导作用:积极配合区内企业拓宽募资渠道,灵活运用高新区参与出资的信创产业基金、新动能引育基金、生物医药产业基金等母基金,优先考察区内风投创投机构并参与投资。优先将高新区内风投创投机构推荐给京津冀产业引导基金、海河引导基金、滨海产业基金开展产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