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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基协再次排查2022年私募管理人财务信息,12月5日前需完成重报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12-04 17:21:10

  年底协会再次核查管理人的财务信息,请大家及时关注AMBERS系统及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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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布《风险事件自查通知》,对管理人的财务异常信息进行核查,收到通知的管理人需要在12月5日前完成重报,大家记得及时关注邮件及AMBERS系统通知。此次提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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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会再次排查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信息

  根据协会提示信息显示,7月协会发布《关于自查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信息异常填报情况的提示》,请存在疑似异常填报情形的管理人自查并及时修正相关信息。现经协会再次数据排查发现,部分私募管理人提交的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信息可能仍存在异常情形。

  二、信息异常填报情形需自查

  经协会数据排查发现,部分管理人提交的年度财务信息存在上传文件或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疑似填报信息异常或财务处理不规范等异常填报情况。在此次数据排查中,协会审核非常细致,而且每家私募管理人收到的问题都不一样。比如:

  【01】上传审计报告文件或填写相关情况说明不规范或明显不符合要求

  【02】选择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报告》不一致

  【03】“审计意见类型”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04】填报数据与上年数据雷同

  【05】“适用所得税税率”超出100%

  【06】各类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科目或明细科目(除个别合理科目外)金额低于0

  【07】资产负债率、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率比值异常

  【08】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金额较高

  【09】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负债金额较高

  【10】当年盈利无法覆盖财务费用

  【11】非主营业务收入较高

  【12】经营亏损金额较大

  ......

  三、如填报错误,需在12月5日前完成重报

  针对上文提到的信息异常填报情形,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自查。

  如为填报错误,请于2023年12月5日前在”AMBERS系统-管理人登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更新“页面完成重报,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及重报后信息截图;如收到核查通知前已修正填报错误并确认无误,请提交正确信息截图;如确认存在前述一项或多项情形,请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并说明应对措施,如涉及相关业务往来,请附主要业务明细及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上传至AMBERS系统风险核查反馈相应位置,并于备注中录入相关情况简述。

  四、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信息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所列事项

  根据提示信息,管理人应当自接到信息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通知所列事项,逾期未办结者,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在协会官网对外公示,办结信息核查事项后,方可办理新设基金备案等其他手续,协会针对重点管理人将同步采取线下约谈、限期全面自查整改等措施。

  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pf@amac.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私募财务异常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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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并不是中基协今年第一次核查私募管理人财务信息。今年7月中基协已经进行过一次私募管理人财务信息异常填报的排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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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4日,中基协通过AMBERS系统向各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布《关于自查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财务信息异常填报情况的提示》,根据协会提示信息显示,2022年度私募基金管理人年度财务信息填报已于2023年4月30日截止,尚未提交年度财务信息的管理人已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被公示为“信息报送异常机构”,请相关管理人及时补提。补提完成并持续公示至少6个月后,方可取消异常公示。

  经协会初步数据排查发现,已提交年度财务信息的部分管理人存在上传文件或填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疑似填报信息异常或财务处理不规范等异常填报情况:

  【01】上传审计报告文件或填写相关情况说明不规范或明显不符合要求

  【02】选择的“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报告》不一致

  【03】“审计费”填报明显不合理

  【04】填报数据与上年数据雷同

  【05】存续管理人“货币资金”金额为0

  【06】公司已实缴出资但“实收资本”金额为0

  【07】“所得税税率”超出100%

  【08】合伙制管理人“盈余公积”不为0

  【09】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为0

  【10】各类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科目或明细科目(除个别合理科目外)金额低于0

  【11】公司盈利但未按要求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针对该11类信息异常填报情形,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自查。如为填报错误,请于2023年7月6日前在”AMBERS系统-管理人登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更新“页面提交重报申请,并于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此前已提交重报申请尚未完成重报的管理人,请于2023年7月6日前重新提交。如确认填报无误或已完成修正,可以忽略本次提示。

  后期协会将对仍存在数据异常填报情形的管理人开展进一步信息核查,提供数据异常填报情形的说明途径。另外,管理人应当自接到信息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通知所列事项,逾期未办结者,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在协会官网对外公示。每季度信息报送开始前,管理人须确保前期所有信息核查事项均已办结。管理人在办结信息核查事项后,方可办理新设基金备案等其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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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往年的财务信息核查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小编特别提醒私募管理人关注以下合规信息:

  一、关注AMBERS系统及邮件通知

  目前,中基协已经连续三年对私募管理人、基金产品的财务信息都进行了核查,建议大家关注AMBERS系统及邮件通知,留意是否会有管理人及基金产品的财务信息核查相关事项,及时处理,不要延误。

  二、及时处理信息核查,避免影响基金备案

  根据《关于加强私募基金信息报送自律管理与优化行业服务的通知》,针对管理人疑似错报、漏报信息行为,协会将通过AMBERS系统站内信、邮件(以管理人在系统中填报邮箱地址为准)等方式,向管理人及其相关负责人发送信息核查通知,进行私募行业信息报送常态化核查。

  管理人应当自接到信息核查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办结通知所列事项,逾期未办结者,将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在协会官网对外公示。每季度信息报送开始前,管理人须确保前期所有信息核查事项均已办结。管理人在办结信息核查事项后,方可办理新设基金备案等其他手续。协会将针对重点管理人同步采取线下约谈、限期全面自查整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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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管理人一旦被列入信息报送异常机构,将被暂停产品备案。公示之后,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方可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但是,整改完毕以后就可以备案新基金了,不用再等到6个月之后。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各位私募管理人,以下5类情形属于信息报送异常,在未整改之前将无法备案新基金;如果在12个月内仍未整改,协会有可能会要求管理人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大家一定要注意:

  1.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提交管理人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

  2.管理人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

  3.管理人未按要求通过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2次;

  4.管理人存在逾期未办结信息核查事项;

  5.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