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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规模20~50亿私募机构被中基协处罚!暂停备案6个月

发布者:金融小镇网 发布时间:2023-03-20 16:35:39

3月17日,中基协发布对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协会决定对这家规模20~50亿私募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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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决定书


当事人: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员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协会向**资产送达了《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中基协字(2022)571号),**资产如对有关拟采取的纪律处分措施存在异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辩意见。**资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基本事实


经查,**资产存在未建立以及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的违规行为。2021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向**资产、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资产2020年8月通过管理的基金产品买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超过5%后未及时作出披露,也未停止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及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2021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向**资产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认定**资产2021年9月至10月持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比例达到5%后未按规定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规定。

另查,2021年以来,**资产因证券异常交易被交易所多次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资产上述未建立以及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第六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福建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江苏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资产向协会提供的情况报告等证据予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二、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协会章程》第六条第三项,《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

对**资产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六个月。

根据《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对以上纪律处分决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申请复核的事实、理由和要求。复核期间,本纪律处分决定继续执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3月6日